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政务公开内容

二、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
1.单位内部沟通的组织协调,全处性会议的会务工作,信息的处理,各职能部门关系的协调和单位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整理。
2.单位行政公文的处理。
3.单位文书档案的使用和管理。
4.信访、接待工作及对外联络工作。
5.做好公务车调度、制服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科
1.负责员工招聘和培训的归口管理。
2.负责人事档案、考勤、员工调配、考评、奖惩、辞退、退休工作。
3.负责管理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职工福利、工资审批、报表)、技术职称(组织评审、上报审批办证,聘任)、社会保险等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征费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征费政策和法规,搞好征费管理工作。
2.编制通行费征收计划,指导、协调各所征费业务工作,检查督促各所通行费征收计划的完成。
3.准确、及时上报征费报表,做好征费情况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搞好征费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征费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改进和提高征管水平。
5.遵守票卡管理办法,做好征费票据的领、管、发工作。f搞好征费稽查工作。
6.办理次票和其他通行手续。
养护科
1.根据局下达的年度维修保养经费,并结合管理所上报的维修工程计划,拟编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检查、指导各管理所维修保养工作的实施及完成情况。
2.负责组织专项工程、大修工程的计划、设计和概(预)算,并向局养护科上报设计方案概(预)算,对局批复的工程进行招标或议价、工程监督、工程验收、竣工资料的收存。
3.负责水毁预防及应急抢险指导,并组织全处水毁修复的实施。
4.负责处自购的养护材料管理,同时对管理所的养护材料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6.按要求定期向局养护科上报养护工作情况。
路政执法支队
1.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搞好路政管理工作。
2.制定路政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中队路政业务工作,检查督促路政质量目标的完成。
3.做好路政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路政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4.及时、准确上报路政报表,做好统计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组织对重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
6.办理路政管理许可手续。
7.组织听证会,代表本处参加行政诉讼活动。
排障大队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大队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制定本处的排障工作制度及中队、队员考核办法。
2.贯彻执行排障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检查、考核、总结本大队的排障工作。
3.组织所辖路段的清障、救援工作。
4.组织排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排障员的考核录用工作。
5.收集上报排障工作信息、报表等资料及存档。
6.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经营科
1.负责管理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二层单位考核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工作,定期编制考核分析报告和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报告。
2.负责管理处顾客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受理我处服务质量顾客投诉与咨询,协助调度、指挥、处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我处顾客出行信息的管理与发布,定期收集、汇总分析顾客信息。
3.负责我处管辖路段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具体管理工作:
(1)落实专门的服务区管理机构直接对各服务区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各经营单位实施有效管理,包括检查、监督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处理顾客有理投诉,评价经营单位的履约能力、处理各经营单位的违规、违约行为;
(2)贯彻落实局及上级单位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各服务区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规范办法)及应急机制并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3)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良好的经营条件和环境,对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行为给予支持协助;
(4)初步评审经营单位申报的新建、扩建及扩建方案后报局审批,监管服务区各类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施工;
4.参与我处重大发展决策以及各种重要制度、办法、合同协议、文件的修订。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备科
1.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申报并实施设备大修、技术改造、报废和更新计划,负责部分设备的选型、购置等工作;负责办理设备验收、分配、调拨、租赁、封存、使用手续。
3.建立和管理设备的技术档案、卡片及台帐;做好设备的各种资料统计工作。
4.制定各种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设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协助处安全生产办进行设备事故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总结操作、管理和维修经验并推广。
6.组织开展设备节能降耗活动,负责组织设备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监控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电子系统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处电子系统设备、电路、光路及电子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本处年度的电子系统设备购置、更新、技术改造和报废计划,并实施上级批复的计划。
3.负责编制本处电子系统设备安全操作流程,组织电子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4.负责编制本处电子系统设备大、中、小维修计划并督促实施。
5.定期组织本处电子系统维护员开展技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
6.定期组织本处电子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进行培训。
7.定期组织电子系统管理、维护的检查评比工作。
8.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工作。
9.建立和管理电子系统设备分类档案,做好电子设备编号、统计、调拨、停用、封存、报废、拆除、转让等工作,做好电子系统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维修记录,按时向上级报送各种报表和统计工作。
安全生产办公室
1.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计划及措施。
2.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4.负责汇总、统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计财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草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做好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经费,按规定发放工资及各种补贴。
3.负责编制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经常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情况。
4.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单位收支业务的审核和核算工作,认真做好日常报帐、记帐、算帐、对帐和报表编报工作,如实反映单位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5.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增收节支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
6.参与拟定通行费征收计划和其他经济业务计划,并检查考核各种计划的执行情况。
7.依法计算缴纳各种应交税费,按时上缴通行费收入,并督促各管理所(站)及时足额上缴通行费收入。
8.参与各种经济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的签订,参与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提出有关财务方面的建议供领导参考。
9.督促检查各管理所的财务核算工作,审核、汇总、上报各种财务会计报表,帮助解决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收费、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排障费等稽查工作。
11.完成好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起草处党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各种文稿,组织安排处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管理党委印章。
3.按照处党委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各党支部的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及有关报表的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协助处党委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教育,调查审理有关违纪案件。
6.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和年度考核,为处党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考核材料,对干部的调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安排政治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研究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向处党委汇报,提出思想教育方案,抓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9.围绕中心开展宣传工作,指导各单位办好宣传栏、黑板报和简报,组织对外宣传报道。
10.按照处党委部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创建文明行业的规划和措施,检查、考核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11.配合其他部门评选、表彰先进,培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
团委
1.在处党委和局团委的领导下,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和教育广大团员青年,指导基层团总支(支部)的工作。
2.健全团委和基层支部领导班子,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3.按照党委和局团委的工作布置,制定团委年度工作方针目标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4.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定期检查考核,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5.抓好团员队伍建设,督促基层团总支(支部)搞好团员的考核和培训。坚持标准,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及时处理和教育违反团纪的团员。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定期向处党委和局团委汇报,挖掘先进典型,做好宣传工作。
7.做好团员情况统计、团费收缴和使用、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及超龄团员离团等工作。
8.加强团干队伍建设,定期培训,提高团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工会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处党委、上极工会的决定,履行工会的日常工作职责。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合法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办好职工集体福利、改善职工生活。
7.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三、服务承诺
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机关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形成服务群众,
促进发展的作风效能长效机制,特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如下承诺:
一、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按照《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查摆问题整改方向和措施表》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一整改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条件成熟的马上整改,条件未成熟的作好解释工作,并在条件成熟时马上进行整改落实。
二、规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勤政廉洁,克己奉公;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诚信守时,务实高效;忠于职守,严守纪律。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和基层办事人员,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耐心解答、及时办理,来访即时答复,来办事务,即到即办;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群众有关政策的咨询,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对权限范围内办理的事项,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未明确时限要求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开窗口岗位服务承诺
---收费站承诺。以自然、亲切、甜美、具有亲和力的“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过往司乘人员。打造“八颗牙式高速微笑”服务品牌;持证上岗,照章收费;文明用语,唱收唱付;站亭整洁,设施齐全;接待车辆时间入口发 卡 (劵)低于6秒/辆,出口收费时间低于13秒/辆(若有代收费业务收费时间加倍)。
---路政队承诺。风纪严整,依法行政;文明用语,热情服务;见难必帮,有险必除;接到报案或求助时,5分钟内出动, 30公里之内30分钟到达,70公里之内1小时到达,适用简易程序的路政案件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办结,半幅交通中断改道时间不超过1.5小时
---排障队承诺。持证上岗,按章收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从接报完毕到车辆出动不超过10分钟(排障车正在作业除外)。车辆在车库时,从接报到到达排障地点不超过80分钟。
---公路养护承诺。公路重大节假日全线无施工(经审批同意除外),全年全线无施工100天以上。单个施工点长度不超过2km,单幅施工点间距不少于2km。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进场、退场相关手续时,在资料齐全、查验手续完善情况下,2个小时内给予办理。申请竣工验收的,在接到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对提交的竣工资料自接收之日起10天内核查完毕。
---治超站承诺。政务公开,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不谋私利;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服务区承诺。环境整洁,价格公开;质量合格,计量准确;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服务区接到顾客投诉,管理人员2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当日答复处理意见。
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以上内容诚请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反者,可直接向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行政效能办公室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71-2110010,邮箱:nanninggaoguan@sina.com,举报投诉箱设在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188号美路之家职工食堂大门处,邮编:530022。
各部门公开承诺
办公室
一、热情主动。(一)接待:1、按首问负责制和信访工作制热情接待来访、来电和来函(信)。2、对由办公室承办的大型会议和活动,接待方案需提前2个工作日报处领导审批后并逐项落实到位;对一般性来访接待,提前半个工作日落实。(二)协调:属部门职责和领导安排的综合协调的工作,对不需开会协调的,在2个有效工作日内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进行协调;对需开会协调的,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进行开会协调。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在2个有效工作日内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高效准确。(一)文书处理。1、由办公室负责修改、制发的文件,不需做较大改动的,在2个有效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送相关领导审签;需做较大改动的,在2个有效工作日内退起草部门修改;领导已签发的文件,在1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制发工作。2、领导阅批的请示报告,在半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到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3、由办公室负责阅办的文件,一般在收到文件的当日办理。(二)材料撰写。1、会议纪要、决议、信息等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领导签发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上网或报送。2、计划总结、领导讲话稿、向上级汇报材料等按领导要求的时间完成。(三)领导批示。领导对文件、请示、报告和信件等做出的批示,在2个有效工作日内与有关单位、部门、个人沟通联系或向有关领导报告批示意见,协调落实批示的主办、协办单位;并在4个有效工作日内或按领导要求的时间向批示领导反馈批示的协调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随时督办。(四)基层请示。属办公室受理的请示,对能答复和解决的,在1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以答复,在5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以解决;对不能答复和解决的,在2个有效工日内向有关领导请示,并在有结果后的2个有效工作日内做出回复。(五)信息报送。1、对突发重大事件,按管理处信息报送有关规定整理、报送。2、保障信息渠道畅通,确保需经办公室传输的信息在办公室停留不超过1个有效工作日;办公室主任保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
三、关注细节。(一)公务车管理:强化司机服务意识,确保车辆整洁、车况良好,业务车或领导用车按派车单或领导要求出车时间提前5分钟备车,交通车按发车时间提前10分钟备车,车速均不超有关规定。(二)关注职工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研,竭力解决。(三)各岗位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管家”角色。
党办
一、服务好员工:
(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好四个制度。
(二)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和为基层服务。
(三)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多为各职能部门着想,尽力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充实员工的工作、业余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带动管理处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服务好领导:
充分发挥党办的枢纽作用、参谋作用、助手作用、综合协调作用和反馈沟通作用,让领导放心、省心、安心。
三、服务好单位:
积极维护单位的形象,充分利用好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树立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打造高速公路的服务品牌,提高单位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人事科
一、严守法规、按章办事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人事管理制度及有关程序,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坚持热情待人,文明服务,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遇事不拖延、不推诿,办事公正。
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员工考核:及时做好员工的试用期满和续签劳动合同及年度考核,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和全面性,考核工作一个月内完成(年度考核以当年高管局的要求为准)。
合同签订:做好员工的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保证合同签订率100%。
工资发放及审批:当月工资发放表于10日前送财务科,权限内的工资审批7日内完成。
职称评聘工作:以“服务、方便、周到”为宗旨,及时向员工传达职改信息,按时做好各类职称的报名和申报工作。
工会
一、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贯彻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处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工会指示。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召开职代会。
二、关心职工。了解职工学习、生活、工作情况,慰问、看
望(困难住院)职工,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协商解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做好开展评优评先和表彰工作,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文明服务。热情主动、礼貌待人,做到有问有答,办不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
计财科
一、合法理财
遵守国家法规,按国家财经制度、单位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二、文明服务
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人员,必须保证给出解决相关事宜的方法或途径;接询人员须用文明用语,妥善处理员工的问询事项;态度和蔼、耐心解答。
业务熟练,操作规范,办事高效。强化素质学习,提高专业水
平,严格执行报帐规范,按业务流程办事,办理业务准确快捷。
方便快速服务基层:基层所提问题、请示、业务指导,能立即答复的,接到时即该给予答复,须请示研究的按南宁处规定时间办结。
三、让员工满意
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财务新制度新规定、财务收支情况、财务重大管理事项,让员工及时了解新规定,监督财务行为。
提供财经政策、制度、财务工作方法、会计核算规定等咨询业务,接受员工的咨询,即时解答或告知解决咨询事项的途径,妥善处理员工的问询事项。
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供准确快捷处理报帐业务,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四、让单位放心
办事公道、公正,效益优先,尽职尽责,准确及时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做到收支合理、平衡。
依法办事,严格规范会计核算,提积极合理建议,密切配合各项工作,让单位放心。
监控中心
一、预防为主,及时修复
把握“预防胜于治疗”的方针原则,超前预判,超前维护,规范设备维修维护流程,确保机电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二、热情服务
端正服务态度,热情为各用户部门排忧解难,加强横向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为办公电脑、网吧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服务,对不能及时解决的系统设备故障,及时告知用户,并作出详细解答。
三、持续改进
不断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开展技术交流、竞赛等活动,促使业务技能稳步提高;不定期地走访一线基层用户,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服务质量水平,根据对方反馈信息,加强整改,不断完善和改进。
经营科
一、服务区管理中心
(一)规范管理
对辖区内服务区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贯彻执行《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加强服务区行业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按照区高管局《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区管理考评细则》每月定期组织到服务区检查,督促经营单位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二)整洁卫生
维持服务区安全卫生、整洁优美环境,建立服务区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评比“最干净、最放心、最周到”服务区活动。
(三)秩序良好
落实服务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服务区的秩序和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制订完善服务区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使服务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四)设施完善
及时维护服务区各种服务设施,积极协调处理服务区建设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区的改造工程,逐步完善服务区的基础设施,为服务区经营单位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服务热情
加强服务区的物业管理,坚持服务区的值班工作制度,为经营单位提供水电保障。对服务区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以及执行行业主管单位相关制度和规定等工作进行督查,为经营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维护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事务和纠纷。
二、顾客服务中心
(一)热情受理业务
坚持值班制度,24小时受理顾客投诉、服务咨询。加强对客服中心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投拆及快速调度的能力。建立顾客服务系统,有效整合高速公路服务信息资源和顾客资源,提高我处的服务水平和顾客满意度,促进高速公路信息化服务上台阶。
(二)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每天定期发布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接到路况变化信息5分钟内发布。完善顾客出行信息收集流程,每天收集我处辖段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更新路上电子信息板信息;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渠道,加强与电台等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公路阻断信息,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及时、准确、便捷、高效的出行信息服务。
路政支队
一、依法行政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路政案件办案程序、路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路政案件办案流程、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行政许可服务监督电话;制作、发放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二、勤政廉洁
严格执行治超工作“五不准”、“十条禁令”及路政廉政制度,公开路产赔(补)偿收费标准及超限运输处罚额度,按标准收费和处罚,使用统一票据。在办公场所公开监督电话。
三、快速反应
完善交通阻塞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学习和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操作技能。
四、热情服务
日常执勤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司乘人员,热情接待来访者。
排障大队
一、按章收费
向司乘人员出示排障收费标准,严格按规定收费,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快速排障
从接报完毕到车辆出动不超过10分钟(车辆在待命状况);道路半幅中断的排障作业,疏通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文明服务
文明用语,态度端正,告知顾客到达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顾客沟通,热情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
设备科
一、热情尽力为基层服务
热情接待来访者,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答复基层的来信来访;对基层或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二、为基层排忧解难
及时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和督促基层搞好设备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各类设备的使用手续;在公务来往中做到廉洁自律。
养护科:
安全:加强养护路况巡查,及时处理坑槽、沉陷等路面病害,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畅通:保证对路面损坏及时快速修复,发生水毁及时抢修通车,确保高速公路的畅通。
舒适:我部门制订了“养护质量活动年”、“养护畅舒服务”等活动方案保证高速公路路面换板工程开挖坑槽不过夜和高速公路全年百日无施工点。
美观:我部门在绿化过程中以生态理念为基础,在树种选择上充分体现植物多样性、生态性,形成南方特色鲜明的绿化景观。
征费科
一、恪守职责
严格遵守和执行征费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通行费征收和征费管理工作。
二、热情服务
对到征费科办事的人员做到一声问候、一杯开水、一个笑脸。对办事群众、员工主动招呼、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做到言语文明,礼貌待人,工作细致周到,不怕麻烦。认真为办事的人解决每一个问题,及时办理每一项业务,做到让领导、群众都满意。
三、提高效率
对外单位前来办理次票、通行卡等业务,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征费科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基层反映的困难在科室能力范围内2个工作日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予解释。切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常事快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局、处制定的限时办结制,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四、开拓创新
征费科全体成员按“134”工作新思路和本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全力以赴做好“8”颗牙微笑服务包装工作,将“8颗牙”微笑服务打造成全国高速公路服务的知名品牌。
个人公开承诺
处领导
黄桂生(处主任):诚实守信,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履行职责,做领导放心、职工满意并真心拥护的基层领导。
冯克其(处党委书记):守法纪,行职责,真心实意为职工干事;想大局,谋大事,一心一意为事业发展。
韦景忠(处副主任):诚履职,务实效,廉施政。
韦增平(处党委副书记):无愧我心,不负民心。
徐晶(处副主任):工作不隔夜,微笑百分百。
陈智杰(处副主任):全心全力:服务员工、服务司乘、服务社会。
办公室
余俊杰(主任):尽职、细致、公心、廉洁,努力为职工做好每一件事。
宋振群(副主任):秉公尽责,平等待人,办实事,求实效。
陈? 智(副主任):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综合业务水平。
党办
黄? 剑(主任):心的聆取,新的服务
张? 毅(副主任):求实拓新,高效协同,臻于至善。
计财科
何汉洲(科长):1、以身作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办事公正,热情服务,清正廉洁;3、深入基层,走过员工,多为基层办实事;4、当好家,理好财,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刘秋莉(副科长):依法理财,诚实守信;诚心待人,用心做事。
人事科
吴爱群(科长):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履行岗位职责热情为员工服务。
经营科
朱文奇(科长):踏实工作,热情服务。
廖春华(副科长):服务热情诚心,办事务实主效。
监控中心
慕晓滨(主任):尽职尽责,设备保障有力。
排障大队
温运华(大队长):勤勉工作,诚实为人,诚信服务。
林木权(副大队长、党支部书记):换位思考,拉近距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陆? 铨(副大队长):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路政支队
吴兆辉(支队长):由我开始,从我延伸,服务一线,奉献社会。
何茂森(安全办主任):安全第一,思想先进;工作在先,防范严密。
文洁彬(副支队长):用心工作,以诚待人。
养护科
李乃强(科长):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扎实做事,清白做人。
朱庆铖(副科长):认真、努力地做好每一件应该做的事。
罗贤民(副科长):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干干净净
工会
陈基如(副主席):敬业爱岗,诚信侍人。
四、各部门工作流程
征费科

说明:1、储值卡申请表到储值卡办理点领取,审批时需加盖车属单位
公章;?
2、办理储值卡时需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管辖路段储值卡办理点:
① 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高速公路三岸收费站旁办公大楼二楼征费科,电话:0771-2110514
② 南宁市西乡塘区邕隆路石西村路口石埠高速公路收费站旁办公楼征费股,电话:暂未定
- 次票(紧急通行券)车辆办理流程
- 填写申请表。办理单位到处征费科领取紧急通行券(次票)车辆申请表,填表后交处征费科审批。
- 办理次票。征费科审批合格后,核对申请的车辆数、车型、出入口站后核算应交纳通行费,收费后办理次票车的紧急通行券,并通知相关所站,并在《紧急车队业务传达记录表》中作好记录。如涉及跨处通行的车辆,应报局征费科,由局征费科通知相关处征费科。
- 结算。
⑴ 车辆通行过后,征费科根据管理所(站)上报次票车通行情况反馈,打印《次票车通行费结算表》,结算次票车通行费,如为提前预交通行费的,按多还少补方式通知办理单位结算;如为通行过后缴纳的,通行过后及时通知办理单位结算通行费,并打出相应金额通行费票据给办理单位。
⑵ 以现金结算次票车通行费的,办理人在结算后及时存入通行费专户,并将存单交至处财务科。如次票车金额较大,可转帐处理。
填报报表。次月2个工作日内填报《票据领用、核销、结存月报表》。
4、
填报报表。次月2个工作日内填报《票据领用、核销、结存月报表》。
三、施工车辆办证程序
(一)施工车辆
1、到路政大队办理施工许可证。
(1)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申请及有关资料。施工单位凭高速公路管理局(处)的涉路项目批复、与高速公路管理处(所)签订的养护专项工程合同或养护部门开具的批复意见,向路政大队提出申请,填写《涉路施工审批表》,明确施工地点、工程期限、现场安全责任人,提供施工安全方案、应急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及设置图等相关资料。
(2)路政大队核实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路政大队按照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同意施工的,由路政大队与施工单位签订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收取施工风险抵押金。养护施工项目应由养护部门在《涉路施工审批表》签字确认。双方签订协议后,由路政大队核发施工许可证。
2、凭管理处路政大队的《高速公路施工许可证》到处征费科领取《广西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卡申请表》,填表后交由批准施工的业务科室审批。批准施工的业务科室依据签定的《工程合同》工程量,核定施工车辆的使用期限、通行次数(一入一出为一次)、行驶区域或进出口站,签署意见,由处征费科审核并报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通行卡。
(二)其他车辆
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到处征费科领取《广西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卡申请表》,填表后交回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征费科审核并报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通行卡。(三)征费科核发通行卡时要将通行卡的内容填写齐全,并将通行次数以数字顺序的形式打印附后。核发完毕后处征费科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相关所站。如涉及跨处的车辆,需报局征费科批准,办理完毕由我处征费科直接通知其他处征费科。
路政支队

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 ??? 许可项目 |
????? 事由 |
??? 法律依据 |
??? 准备材料 |
许可受理单位 |
一、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 |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讯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1、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文件
2、申请人法人证书、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申请项目的设计、线路图、施工方案、安全保障等材料 |
1、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公路改线类)
2、辖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BOT高速公路由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 |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
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跨越、穿越公路或公路用地以及因生产、生活需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1、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文件
(桥梁、渡槽)或其他证明
2、申请人法人证书、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或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
3、申请项目的设计、线路图、施工方案、安全保障等材料 |
1、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桥梁、渡槽类)
2、辖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BOT高速公路由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 |
三、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内及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
因抢险、防汛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
1、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文件
2、申请人法人证书、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申请项目的设计、线路图、施工方案、安全保障等材料 |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通厅
(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四、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行为 |
因国防、抢险、救灾救援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
1、实施行为的行政审批文件
2、申请人法人证书、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行驶的线路图、时间、安全保障及修复措施等材料
4、机具照片和机具种类说明书原件、复印件及具体用途说明等相关材料 |
辖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BOT高速公路由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 |
五、超限行驶公路 |
1、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以及油、气等化学危险品;
2、需行驶广西区内高速公路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
1、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2、运输车辆的有关资料
3、货物运输的起止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及安全防护措施
4、车辆行驶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高速公路管理局 |
六、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因生产、生活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
1、项目的审批或证明文件
2、申请人法人证书、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或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
3、申请项目的设计、线路图、施工方案、安全保障等材料 |
辖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BOT高速公路由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 |
七、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
因生产、生活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
1、项目的审批或证明文件
2、申请人法人证书、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或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
3、申请项目的设计、线路图、施工方案、安全保障等材料 |
辖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BOT高速公路由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 |
八、砍伐公路用地上的路树 |
??
?更新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1、林业部门审批手续
2、砍伐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3、申请人法人证书、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或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
4、申请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保障、补种措施等材料 |
辖段高速公路管理处
(BOT高速公路由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 |



路政案件办案程序规定
一、为规范路政案件查处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路政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路政案件是指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法应当给予处理(罚)的案件。
三、路政案件管辖
(一)路政案件一般由案件发生地的管理所路政执法大队管辖。
(二)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下级路政管理机构对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路政管理机构处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决定。
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处理属于下级路政管理机构管辖的案件。
处罚五千元以下或赔偿二万元以下的路政案件由路政执法大队管辖;处罚二万元以下或赔偿五万元以下的路政案件由路政执法支队管辖;处罚五万元以下或赔偿五万元以上的路政案件由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处管辖。
(三)对报请上级路政管理机构处理的案件,案件发生地的路政执法机构应立即制止违法行为,做好取证、登记、保护现场等工作。上级路政管理机构应及时明确管辖权。
(四)对公路管养里程的划分与行政区域不一致的,一般对当事人接受处理(罚)决定的路政案件,由负责管养公路的路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当场不能处罚、难度较大的路政案件,由行政区域所在地的路政执法大队管辖。
四、路产赔(补)偿案件处理程序
(一)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处理。
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
(二)除当场处理的以外,公路赔(补)偿案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或听证;
4、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5、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6、出具收费凭证;
7、结案。
(三)公路赔(补)偿案件立案
对损坏路产的案件,路政执法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审查损害路产事实清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应立案查处。对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取证的路政案件,可以先调查取证后补办立案手续。
路产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路政案件应立案查处。路损不足1000元,但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处理结果影响大的,有必要立案的案件亦应立案查处。
(四)公路赔(补)偿案件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必需有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进行现场勘验或者鉴定,制作勘验检查笔录或者鉴定报告;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询问笔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证据材料上签名或盖章。证人证言,由出证人签名;鉴定结论,由作出结论的单位加盖公章,鉴定人签名;当事人陈述,由当事人和记录人签名。如果调查收集的证据有可能丢失或难以重新取得,则应向人民法院或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
公路赔(补)偿案件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询问笔录的制作应包括对当事人身份的了解、车辆权属的确认、事实经过、对当事人行为所引发的责任及当事人依法亨有的权利义务予以告知等事项。
路政案件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现场勘验记录(对案件发生的现场或物品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和平面图等);
2、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对案件经过的说明);
3、视听资料(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电话记录等);
4、物证(被损坏的路基,路面,桥涵,各种标志、标线、护栏、立柱以及违法使用的工具等);
5、证人证言(非案件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6 、鉴定结论(为解决专门技术性问题,由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或专业人员就案件事实材料进行科学鉴定与分析作出的结论意见);
7、书证(公文,信函,电报,传真,路产路权证书等);
(五)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公路赔(补)偿通知书》作为告知内容的文书原则上要求现场勘验完毕、事实清楚时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能力当场结案均须制作、送达,勘验无法实施,事实尚未清楚的情况除外。
当事人对《公路赔(补)偿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赔(补)偿费额有疑义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广西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申请复核。
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应当自收到公路赔(补)偿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六)路政案件结案
路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并出具收费凭证后,应予结案。
路政管理机构自行查处结案和人民法院依法审结的路政案件,应填写《公路赔(补)偿案件结案报告》,并及时将案件查处和诉讼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装订成册,每案一卷存档。
立案案卷装订顺序: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2、现场照片。
3、询问笔录。
4、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鉴定意见书(通常可省略)。
5、路政案件调查报告。
6、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7、文书送达回证。
8、路政案件结案报告。
不立案案卷装订顺序: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
五、路政处罚案件现场处理
经调查取证后,违法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罚有法定依据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处罚决定可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并填写《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发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路政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路政执法文书时,应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六、路政案件处罚决定。??
路政执法人员对不适宜现场处理的案件,应通过立案、调查取证、现场勘察,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对于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处罚决定,应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作出,以管理处名义发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尽快送达当事人签收。
作出罚款决定应当与收缴罚款分离,但除以下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七、路政处罚案件听证
作出罚款数额较大(五千元以上)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会,听证会由管理处指定法制工作人员或相应人员担任主持人公开进行。听证会由主持人、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证人、书记员参加,并按听证会程序和要求进行听证。
八、路政处罚案件复议
当事人对路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经上一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复核后的处罚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一、为保证行政许可依法实施,维护许可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行政许可是指路政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律法规的规定,准许相对人从事某项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法定资格。
(二)申请必须向有权颁发许可证的路政管理机构提出。
(三)申请事项必须符合法定许可范围。
(四)申请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四、行政许可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五、行政许可项目
(一)因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二)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审批。
(三) 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四)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
(五) 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
(六)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审批。
(七)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的审批。
(八) 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审批。
六、行政许可统一受理机构:广西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管辖的行政许可由本处路政执法支队统一受理。
七、许可程序
?? ?1.申请与受理
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交通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实施机关(高速公路管理处)提出。
申请人申请路政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高速公路管理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路政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填写《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对申请书格式文本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路政行政许可申请。
1.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路政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1.3 高速公路管理处收到路政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路政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管理处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c.申请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申请事项属于本管理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受理路政行政许可申请,除当场作出路政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高速公路管理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注明日期。
依法使用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免费提供。
2.审查与决定
2.1高速公路管理处受理路政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高速公路管理处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作出书面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b.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如地点)进行现场核查的,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共同进行,做好核查记录。
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后报上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决定的路政行政许可事项,下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上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d.高速公路管理处对路政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向该利害关系人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见附件6)及相关材料(不包括涉及申请人商业秘密的材料)。
利害关系人有权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当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高速公路管理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2 高速公路管理处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作出书面决定。
a. 高速公路管理处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涉及到两个高速公路管理处或全区范围的项目以及较大工程项目需要上级许可决定的报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作出决定之外,其余由各高速公路管理处作出许可决定,报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备案。
b.除当场作出路政行政许可决定外,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路政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c.高速公路管理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
d. 高速公路管理处在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高速公路管理处印章,注明日期。
e.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路政行政许可证》证件。
八、监督管理
(一)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当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二)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上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下级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五)凡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止,并可依法给予处罚。
九、许可文书档案管理。行政许可有关文书由管理处路政支队整理存档。文书装订顺序: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二)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三)行政许可合同
(四)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行政许可证
(六)其他文件
路政廉政制度
一、秉公执法,公正廉明。办理案件,必须有两名以上路政员在场,不准单独办案。
二、处理违法违章行为,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主观臆断。
三、依法办案,按标准索赔。承办案件时应主动表明身份,向当事人公开路产赔偿标准,不准擅自提高或减免路产赔(罚)款项。
四、收取赔(罚)款项,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不准私自存留、挪用赔(罚)款。
五、遵纪守法,拒腐防变。不准接受当事人吃请或收受财物,不准以权谋私、打击报复。接受社会监督,不准蛮横冷硬。
办 事 制 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二、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三、在办公场所公开路政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证号、路产赔(补)偿收费标准、路政机构和岗位职责、路政许可办理程序流程图。
四、注重实效,讲求效率。及时处理路政公务,不拖延,不推诿。
五、不徇私舞弊,一视同仁。
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养护科
养护工程施工改道审批办理流程及用户须知
一、办理流程
1、将一式七份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施工改道审批表交南宁处所辖路段现场管理单位养护部门审核。
2、通过审核后,交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审批。
3、通过审批后,交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养护科审批。
4、由处养护部门人员交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部门审批。
5、通过审批后,由处养护部门人员交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部门、养护科审批。
6、审批完毕后,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部门、养护科、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部门、养护科、申请单位、现场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二、用户须知:
1、办理对象: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2、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施工改道审批时间:除双休
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行政工作日
3、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施工改道审批办理点:
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管辖路段养护现场管理单位:
邕宁管理所养护股,电话:0771-2110220
宾阳管理所养护股,电话:0771-2110605
伶俐管理所养护股,电话:0771-2110377
南环管理所养护股,电话:0771-2110828
都南管理所养护股,电话:0771-2110735
楼养护科,电话:0771-2110069
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高速公路三岸收费站旁办公大楼一
4、改道审批手续通过后,请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调整
广西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公示牌。
5、所、处养护部门接到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施工
改道审批表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施工单位回复。
办公室

二、南宁处收发文程序
发文程序:
拟稿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核----处领导签发----办公室文印----拟稿人校对----办公室文印(修订)----分发---发送到归档程序
收文程序:
来文签收-----秘书写拟办意见-----处领导批示----领导退办公室检查分发------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1、传阅、分发,将文件发至办公室检查收办环节,经常性进行检查,如已传阅毕,发送到归档程序。2、发主办部门办理,并作登记,一般办理时限为5天,5天后未办毕的请承办部门提出理由,15天仍未办毕的发催办通知。确实无法短期内办毕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放宽时限。办毕的文件,发送到归档程序。 
人事科


三、学历教育
1、学历教育学习申请办理程序:
个人到人事(政工部门)领取《申请表》→个人填写《成人教育申请表》中个人情况→将《申请表》交所人事(政工部门)→(管理所人员)所政工股填写意见→管理所或各科室领导意见→处人事科意见→处领导审批意见→反馈已办理好的《申请表》复印件到管理所政工股或各科室领导。
??? 2、经处领导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毕业,学费报销程序:
? ?个人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学费发票原件到人事科办理学费报销手续→人事科审核学费报销金额→人事科科长审核→处计财科会计审核→处计财科科长审核 →处主管领导审批→处计财科出纳付款。??
四、人事代理
1、凡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员工试用期满后均须办理人事代理,将人事档案托管到人才市场。其办理程序:
大中专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报到证》或《介绍信》及复印件1份(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除名人员需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及复印件1份)、1寸相片及300元档案托管费到人事(政工部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个人填写〈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代管审批表〉→所政工部门按规定将人事代管资料交处人事科→人事科到人才市场代办人事代管手续→人事科反馈人事关系管理手册、托管费发票给所政工股(处机关直按反馈给个人)→所政工部门反馈人事关系管理手册、托管费发票给个人→每满1年个人需交人事代管费300元及人事关系管理手册到人事(政工部门)→人事(政工部门代交托管费)→人事(政工部门)反馈人事关系管理手册、托管费发票给个人。
??? 2、户口托管办理程序:
个人出具合同书、报到证(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户口迁移证(非迁往南宁的,需到南宁市大学路招生办办理改派);1寸身份证相片2张;身高、血型、100元托管费。→交人事(政工部门)→所政工股将户口托管材料交处人事科→人事科到人才市场代办户口托管手续→人事科反馈户口托管发票给所政工股(处机关直按反馈给个人)→所政工部门反馈户口托管发票给个人→每满1年个人需交100元户口托管费到人事(政工部门)→人事(政工部门代交户口托管费)→人事(政工部门)反馈户口托管费发票给个人。
排障大队
服务承诺:
一、24小时接听求助信息,24小时进行排障拯救。
二、24小时求助电话:南宁排障中队(0771-2110246、13597003960;宾阳排障中队(0771-2110616、13597003958;南环排障中队0771-2110820、13607817490;马山排障中队0771-2110978、13607885240。
三、排障车辆规定到达求助地点时间:车辆在待命状况,20公里以下35分钟内到达;20-30公里45分钟内到达;30-40公里内55分钟内到达;40-50公里60分钟内到达;50-70公里80分钟内到达。
四、服务规范:
文明用语 热情服务
持证上岗 遵章守程
公开标准 按章收费
五、附件:《广西区物价局桂费字〔2005〕116号》文件排障收费标准
附件
广西高速公路交通排障收费标准表
一、拖车 (硬拖)收费标准
里程(公里)
收费标准(元)
车型 |
5 |
l0 |
l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每增加5
公里加收 |
一类车
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 |
305 |
350 |
395 |
440 |
485 |
530 |
575 |
620 |
665 |
7l0 |
45 |
二类车
2吨-5吨(含5吨)货车,20-36座客车。 |
450 |
510 |
570 |
630 |
690 |
750 |
810 |
870 |
930 |
990 |
60 |
三类车
5吨-8吨(含8吨)货车,37-50座客车。 |
6l0 |
690 |
770 |
850 |
930 |
1010 |
1090 |
1170 |
1250 |
1330 |
80 |
四类车
8吨-15吨(含15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 |
765 |
870 |
975 |
1080 |
1185 |
1290 |
1395 |
1500 |
1605 |
1710 |
105 |
五类车
15吨以上车辆。 |
915 |
1050 |
1185 |
1320 |
1455 |
1590 |
1725 |
1860 |
1995 |
2130 |
l35 |
说明:1、本标准以拯救车拖车里程5公里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计算。
2、货车车型按实际核载重量分类;拖运载货车时,按以上收费标准的130%计收。
3、对装运公安部门规定为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车辆的拯救,按以上收费标准加收10%。
二、吊车收费标准
吊车车型 |
出车费(元/台) |
台班费(元/小时) |
一类吊车8吨(含)以下 |
140 |
150 |
二类吊车8吨-—25吨(含) |
300 |
1000 |
三类吊车25吨以上 |
480 |
1800 |
备? 注 |
吊车费由出车费和台班费组成,台班费的时间从吊车在事故地开始作业算起至将事故车吊好为止。 |
经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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